來源:本站整理 2014-05-09 14:29:49
2014年2月24日,珠海市招生辦公布了《珠海市2014年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下稱《細則》),符合報考資格的學生應在3月22日至28日上網(wǎng)報名,中考文化課考試則安排在6月20日至22日。此外,2013年4月7日前已具有珠海初中學籍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學生可報考普通高中。
隨遷子女2013年4月7日前具有珠海學籍可以報考普普通高中。根據(jù)《細則》,除了具有本市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可以報考外,若海外華僑子女、港澳臺胞子女具有本市學籍,并且是應屆初三畢業(yè)生,可享受珠海戶籍考生待遇。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果在2013年4月7日之前已具有珠海市初中學籍,即可以報考普通高中。但是,如果是2013年4月7日后才取得珠海市初中學籍的話,報考普通高中需要的條件是:
1、父母在珠海具有合法穩(wěn)定的職業(yè)。
2、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
3、持有我市連續(xù)3年以上的居住證。
4、按規(guī)定在我市參加社保連續(xù)3年以上。
另:隨遷子女報考民辦高中、中職、技工學校是不受限制的。此外,《細則》還說明,無珠海戶籍的往屆初三畢業(yè)生不得報考普通高中;有珠海戶籍的初中重讀生(包括已經(jīng)畢業(yè)和讀完初三課程無故不參加畢業(yè)考試者,或已讀完初三第一學期無故停學半年再返校復讀者),不得報考省一級以上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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